分享
语言
繁體中文
English
首页
GoGBA港商服务站
咨询服务
活动回顾
大湾区城市
东莞
佛山
广州
香港
惠州
江门
澳门
深圳
肇庆
中山
珠海
GoGBA簡報
订阅电邮通讯
首页
GoGBA港商服务站
咨询服务
活动回顾
大湾区城市
东莞
佛山
广州
香港
惠州
江门
澳门
深圳
肇庆
中山
珠海
GoGBA簡報
搜寻
所有城市
东莞
佛山
广州
香港
惠州
江门
澳门
深圳
肇庆
中山
珠海
热门议题:
所有
科技创新
金融资讯
创业就业
营商环境
其他领域
领事馆
商贸名册
新闻热点
「港资港法」由深圳前海扩展至深圳市及珠海市两个试点城市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批复,允许在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市、珠海市登记设立的港资企业选择适用香港法律作为合同适用法,同时认可以香港为仲裁地的仲裁协议效力,自2025年2月14日起施行。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
(
58
结果 )
《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工作指引》正式发布
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7月30日共同正式发布及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工作指引》,而根据《工作指引》进行的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推荐程序(香港)也于同日展开。有意参与推荐程序(香港)的人士,须于2025年8月29日或之前,向将其纳入仲裁员名册的指定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及常设办事处提交申请表格以及证明文件或补充资料。推荐程序详情可参考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网页。
香港特区政府驻粤办
金融新政支持提振消费
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发布19项措施加强对消费领域的金融支持,其中提 出支持更多消费领域贷款投放,增加对消费领域经营主体的融资支持,以 完善支持扩大消费的金融服务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
多举措鼓励外商扩大投资
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内地从简化办理流程、便利外汇资金使用、 加强金融支持等多方面发布一系列措施,以及新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在 境内直接投资的税收抵免政策。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推动绿色低碳标准化
工信部《关于深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出台,聚焦碳足迹、绿色制造、数字协同,引领产业低碳升级。
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
广东公布促进国内大循环工作方案
广东出台《广东省促进经济持续向好服务做强国内大循环工作方案》,助外贸转内销、促消费、扩投资、强创新,力撑国内大循环。
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深化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实施办法(试行)》赋予龙头企业标准、评价、定级三大自主权,打造“岗位+培训+评价+就业”全链条,年覆盖11万人次,塑粤港澳大湾区技能人才高地。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东莞连推两政策聚焦智能机械人
东莞连推《东莞市加快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及《东莞市推动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千亿级产业集群为目标,打造全球创新高地。
粤港澳大湾区门户网
内地为港设置专利快速预审服务
深圳开通面向香港创新主体的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在内地申请专利的香港创科业界可向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交专利预审请求,其专利申请经预审合 格后可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快速审查通道,大幅缩短审查周期。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公报
内地为港设专利快速预审服务
广东省促进经济持续向好服务做强国内大循环工作方案》:稳企业、促进就业、扩消费、强投资,23条政策组合拳助力广东经济持续向好,服务国内大循环。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5年6月5日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当局宣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按不超过研发仪器设备及软件投入20%给予一次性事后奖补,单个项目分别最高资助300万人民币、100万人民币。本政策措施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东推动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政府于5月16日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政策聚焦培育高质量创业投资机构,拓宽资金来源,健全退出机制,加强政策支持,优化市场环境,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
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
《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
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提出15条具体措施,涵盖创业投资、货币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等方面,旨在为科技创新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加快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金融体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东莞智能机器人新政出炉
东莞市发布推动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涵盖科技创新、设备更新、企业培育、平台建设、应用场景、人才引育及金融支持等方面。 资助政策自2025年4月2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
2
3
4
更多
返回
您的浏览器已关闭JavaScript功能,请开启JavaScript功能,才可正常浏览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