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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資港法」由深圳前海擴展至深圳市及珠海市兩個試點城市
最高法院發布核准,允許在粵港澳大灣區深圳市、珠海市登記設立的港資企業選擇適用香港法律作為合約適用法,同時認可以香港為仲裁地的仲裁協議效力,自2025年2月14日起施行。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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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香港數字資產發展政策宣言2.0》公布
2025年6月26日,香港特區政府發表《香港數字資產發展政策宣言2.0》,提出“LEAP”框架,涵蓋優化法律與監管、擴展代幣化產品種類、推進應用場景及跨界別合作、人才與合作夥伴發展等內容,旨在打造全球數位資產創新中心。
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公佈第二批獲「產學研1+計畫」支持項目
香港特區政府創新科技署6月17日公佈第二批25個獲「產學研1+計畫」督導委員會建議資助的項目,總資助金額超過10億港元。此次獲計畫支持的項目涉及多個創科課題。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
推動粵港澳大灣區規則銜接與機制對接
6月13日,全國政協召開「強化粵港澳大灣區規則銜接、機制對接」雙週協商座談會,聚焦頂層設計、產業協同、民生保障等關鍵領域,推動大灣區制度創新與要素高效流動。
人民政協網
商務部公佈《工作方案》深化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改革創新
商務部發布《深化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改革創新以高水準開放引領高品質發展工作方案》,從對外開放、發展新質生產力、管理制度改革、要素保障4方面提出多項政策舉措,推動國家級經開區高品質發展。
香港貿發局經貿研究
廣東部署全方位擴大內需
廣東省印發《廣東省提振消費專案行動實施方案》,提出31項措施,涵蓋居民就業增收、保障支持、服務消費提事、大宗消費更新升級、消費品質提升等方面,支持廣州及深圳爭取創建國家服務貿易創新發展示範區。
廣東省人民政府
「灣區標準」清單新增9項標準
粵港澳大灣區標準化研究中心於5月22日發布《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共通執行標準清單的公告》(第6號),新增《法人和其他組織跨境身份認證技術規範》等9項標準納入「灣區標準」清單,涵蓋身份認證、綠色金融、珠寶零售、潮菜製作、基礎設施等領域,推動大灣區發展。
香港貿發局經貿研究
市監總局優化CCC認證流程協助外企
市監總局於5月21日公佈《市場監管總局認證監管司對外貿企業提供幫助措施的通知》,優化CCC認證流程,採信外企審核結果,開闢綠色通道,加強宣傳與成果報送,助力外企快速准入中國市場。
香港貿發局經貿研究
廣東推出海洋經濟條例
《廣東省促進海洋經濟高品質發展條例》將於7月1日正式執行。 《條例》提出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現代海洋城市,支持廣州等沿海港口城市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共同推進世界一流港口群建設,並支持南沙等地在海洋領域市場准入、產權保護、人才引入等方面進行創新探索。
香港特區政府粵港澳大灣區速遞
廣東實施提振消費專項行動
廣東省發布《提振消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實施就業增收、保障支援、服務消費提質等行動,推動消費升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香港貿發局經貿研究
香港實施全球最低稅及香港最低補足稅
香港特區立法會5月28日通過《2024年稅務(修訂)(跨國企業集團的最低稅)條例草案》,由2025年1月1日起在香港實施全球最低稅及香港最低補足稅。 在實施香港最低補足稅後,香港特區政府對在香港有效稅率不足15%的受涵蓋跨國集團實體,可以優先徵收補足稅,將它們的有效稅率提升至15%。 新機制預計可由2027/2028年度起,每年為特區政府帶來約150億港元額外收入。
新華社
首部民營經濟法律實施
內地首部專門針對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民營經濟促進法》正式 實施,圍繞公平競爭、投資融資促進、科技創新、權益保護等方面完善相關 制度及機制,旨在進一步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
新華社
廣東新措施支持企業發展
廣東省為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出12項措施,除了透過貸款貼息的方式 降低製造業及高新技術企業的融資成本,更優化外商投資獎勵政策,新增為 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及外資研發中心而設的獎勵。
廣東省人民政府
南沙開放港澳專業人士執業
自6月1日起,港澳專業機構及專業人士可在南沙提供工程建設、城市規劃、 醫療、動物醫學、教育、旅遊六大領域的服務,南沙將為港澳專業人士在創 業、辦公用房、出入境等方面提供便利。
廣州市人民政府
市場准入限制進一步放寬
《市場准入負面清單(2025年版)》出台,進一步降低市場准入門檻,同 時,對部分新興領域的市場准入作進一步規範,包括無人駕駛航空器、藥 品與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等領域。
國家發改委
內地出台新措 港資港仲裁擴至灣區內地九市
「港資港仲裁」適用範圍擴大,在灣區內地九市設立的港資企業,除可約定內地為仲裁地外,也可約定香港為仲裁地解決商業糾紛。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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